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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含学前双语)
一、考试目的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汉语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普通高中汉语课程标准》为依据,考查了解报考人员适应中小学教学所需要的汉语基础知识和汉语应用能力。
二、考试范围
(一)各学段内容比例
以新疆教育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和高中课本《汉语》教材为依据,主要考查掌握教材内容的情况,涉及教材中的字、词、课文和练习中的内容。同时考查教育学的最基本的知识(占20%)。初中、高中所占比例为6∶4。
(二)考试能力要求
1.汉语基础知识——拼写、汉字、词语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简单的语法知识。
2.汉语运用能力——阅读理解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包括作文能力的考查)。
三、考试形式、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其中综合部分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的问卷与答卷分离。
2.试卷结构:学科专业知识(100分),由选择题(15分)、阅读理解(20分)、填空与简答(15分)、书面表达与应用(20分)、作文(30分)〔分应用文(5分)、作文(25分)〕共五部分组成。题目类型与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的题型基本相同。其中:
(一)选择题为四选一的单项选择题。考查拼音、汉字、词汇、语法等知识和应用能力。
(二)填空题和改错句、造句等简答题考查现代汉语知识和应用能力。
(三)阅读理解主要考查对阅读材料的理解能力和阅读速度,也考查对所学词语的掌握情况。具体要求包括:(1)理解阅读材料的主要内容,获取阅读材料的主要信息和细节;(2)把握和概括阅读材料的主旨;(3)可以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出阅读材料中隐含的一些内容;(4)领会作者的态度、情感、语气、倾向等;(5)把握具体语言环境中大纲规范内词语的语音、语义和用法;(6)阅读速度为150~190字/分钟。
(四)“作文”主要考查书面表达能力。在这部分考试中,先是一篇常用应用文写作要求,然后是根据提示要求或指定的话题作文。通过“句首语写作”、“提示性写作”等不同方式,提供某种写作背景,要求根据所提供材料的具体内容情景或写作提纲完成作文。具体要求是:(1)汉字书写正确、字迹清楚,标点符号使用基本无误;(2)用词准确,基本没有词语和句法错误;(3)在句子连接、句意转换上自然通顺;(4)内容完整,字数在300字以上。
四、试卷难易度比例
容易题、稍难题、较难题比例为8∶1∶1。其中,初中知识考查难度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持平;高中知识考查难度略高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五、命题基本要求
1.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所要求的能力水平和内容命题。
2.命题突出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注重对考生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