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改、查看申请信息、申请状况
在网报结束、现场确认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个人教师资格申请各时间段的状况。
3、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图示进行页面设置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贴上与网络上传同底2寸相片,本人在指定处签名。
4、申请人思想道德鉴定表下载
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申请人思想道德鉴定表下载”,可下载申请人思道德鉴定表,填写并打印(用A4纸),并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任教单位鉴定并盖章。
5、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贴上与网络上传同底2寸相片);
(2)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所学专业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提交前先学历认证: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模块”,进行“零散查询”,按照提示方法获取查询码进行学历查询,点击、查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备案表》打印或复印于毕业证书复印件背面,并于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若前置学历为中职校“幼师班”毕业,还须提交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于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5)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所提供的合格证书必须是通过国家自学考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修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于同一面。若容纳不下,可双面复印,正面“教育学”,反面“心理学”。)
说明: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外,均须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7)《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8)体检表1份;(现场确认时领取,需贴1寸照片1张,集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9)提交与网络上传同底1寸照片1张
所有表格、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复印件只要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提交材料请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2份《申请表》分别单独装订,2-7项材料装订一起,左上角单钉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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