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教师范[2011]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1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学科 |
思想品德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历史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小计 |
初中 |
2 |
2 |
1 |
1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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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10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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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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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 |
4 |
3 |
2 |
20 |
合计 |
2 |
2 |
1 |
1 |
2 |
6 |
5 |
4 |
4 |
3 |
30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 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复审的对象必须是最终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复审时间:2011年7月7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
3.复审地点:金城江区教育局办公楼。小学各科应聘者到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验证,初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科目应聘者到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验证,初中音乐、美术、物理、化学科目应聘者到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验证。初中和小学复审组的组长均由区纪委监察局的人员担任,成员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组成。
4.复审的证件材料:
(1)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应查验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对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应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后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证明材料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和所在单位鉴定材料;
(3)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等。
以上需查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交区招聘复审小组。
5.公布复审合格名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7月8日在金城江区教育局大院内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一)方式与内容。
1.方式: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应聘者说课后还要现场进行一项专业技能特长展示。
2.内容:广西现行新课程初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详见附件2:金城江区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教材版本)。
(二)时间:2011年7月10日。
(三)地点: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
(四)抽签确定说课课题及面试顺序。
1.确定说课课题。说课课题于面试当天在应聘者备课前30分钟分初中、小学及学科按下列步骤抽签确定:
(1)主评委从7个正式评委中抽签确定1名出题评委;
(2)主评委从各年级各册教材中抽签确定1册为出题教材;
(3)出题评委从出题教材中选出10个课题;
(4)主评委从10个课题中抽签确定1个课题为说课课题。
2.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当天在应聘者备课前30分钟分初中、小学及学科抽签确定。
3.课题确定后应聘者根据说课内容按面试顺序作好说课准备(时间为1小时)并参加面试。
(五)面试时间:每位应聘者说课时间限时15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各增加5分钟进行现场专业技能特长展示。
(六)面试分值。专业评委根据《金城江区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面试说课标准》对应聘者进行评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的评委还要当场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特长测试(技能分占总分的20%)。如果出现同一学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应聘者的面试总分相同且需要加以区别时,分数相同的应聘者要以新的课题重新面试一次,但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第3条规定的对象除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面试的组织实施。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领导为副组长,区人大、纪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八)组成面试考评组。面试考评组由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组成。
1.每个学科设备用评委20名,由区教育局负责确定。
2.面试当天,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公开抽签,从每个学科20名备用评委中确定7名为正式评委,并由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讨论确定其中一名为主评委。
3.正式评委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议,组织评委进入面试场地。正式评委从进入面试场地至工作结束不能与外界联系,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代管。
(九)面试现场监督。在每一个面试现场均设置现场监督组,监督组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区纪委、监察局派人组成,负责面试的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十)身份验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参加面试。
(十一)成绩宣布。每一学科面试结束后,由主评委当场宣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