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2011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电〔201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我区201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学校类别 |
分学科拟招聘特岗教师数量 | |||||||||||||||
合计 |
政治(思想品德)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科学)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心理学 |
综合实践 | |
农村初中 |
36 |
3 |
7 |
8 |
1 |
2 |
0 |
3 |
3 |
6 |
0 |
3 |
0 |
0 |
0 |
0 |
农村小学 |
35 |
0 |
24 |
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总计 |
71 |
3 |
31 |
19 |
1 |
2 |
0 |
3 |
3 |
6 |
0 |
3 |
0 |
0 |
0 |
0 |
二、招聘对象
报考港南区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
三、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①近期免冠同底2寸(规格:3cm×4cm)彩色相片2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②本人报名表(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上自行下载);
③身份证;
④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报到证、毕业证未发的应届毕业生要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及院校相关证明);
⑤学位证(有学位证的要提供此证件);
⑥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若未拿到教师资格证原件,则必须携带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其中往届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
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②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③有工作单位的,出具单位考核意见。
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
(二)发放准考证
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2日(现场报名时同步发放)。
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三)组织笔试
时间: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笔试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木松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