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关于201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电〔201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名应聘钦州市钦北区“特岗计划” 教师岗位且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大学毕业生,其它条件与桂教电〔2011〕25号文件要求一致。
二、招聘计划
今年我区采取随编设岗的形式设置岗位,设置的具体岗位见附件。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招聘。
三、资格复审办法和二次志愿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1年7月17日。
(二)地点: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城北汽车站往南300米。在钦州汽车总站乘1、3、38路公共汽车往城北进城路口方向至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一楼大厅。
(三)资格复审:应聘者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大专生必须出据学校师范教育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证(应届本科生必须出据)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给资格复审人员复核,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存档。
(四)二次志愿:为确保我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我区采取初中按学科岗位、小学按村校岗位的办法进行招聘。到我区应聘小学类岗位的人员,必须根据我区具体设置岗位,在资格复审后再一次填报志愿到具体岗位学校(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
(五)抽签确定考号:应聘者资格复审、二次志愿后,抽签确定应考序号。
四、考核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2011年7月18日—7月20日
考核地点: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永福西大街40号)。
(二)考核的方式
对应聘者采取说课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由专家组给予评分,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少于60分为不合格。
体育科、音乐科的应聘者考完说课与面试后,依次进入加考术科技能考试,术科技能分占总分的40%。
四、选聘办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考核结果,初中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小学按村校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未满额选聘的村完全小学校,先在本镇内同科目志愿者中择优聘用,后在我区同科目志愿者中择优聘用,如招聘岗位出现末位同分时,本科学历优先聘用。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不到位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说课内容:
说课内容必须与报聘岗位科目相符,教材是我区2010年秋季学期所用教科书。
小学:小学四年级教材上册(其中语文、数学为英语为外研版,音乐为接力版,美术为桂美版,信息技术为桂教版)。(注:苏教版——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其余类同)
初中:八年级教材上册(其中语文为苏教版,数学为人教版,英语为外研版,物理为教科版,历史为人教版,地理为人教版,音乐为人教版,生物为人教版,体育与健康为华东师大版);九年级化学为人教版。
(三)备课:应聘者自备2个课时(不同内容)的说课教案各一式7份。考核时,由专家组从中抽取一个教案给应聘者说课。
(四)说课时间:10分钟。
(五)说课应试程序在报名当天提供。
(六)说课所需用一切材料、往返车乘、住宿、安全等问题由应聘者自理(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附近有各档次旅馆住宿)。
以上事项,请登录“全国特岗招聘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未明事宜,请与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7-3686156。
钦州市钦北区“特岗计划”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