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参加对象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2.内容和程序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和小学相关科目教材,教材和参考书由田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
(2)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按学科分类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提前1个小时抽取课题进行备课(备课期间不准离开备课室,不得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与外界的联系),最后进行说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评委根据应聘者的说课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板书等方面进行赋分。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59分及以下)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如出现并列成绩的以下列条件顺序作为拟聘对象: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②田阳籍毕业生;③师范类;④非师范类但持有教师资格证者;⑤同类专业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
3.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全天,上午10:10开始。
地点:田阳县实验小学
4.组织实施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到现场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面试的公正性。
(三)体检
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所需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将拟聘人员名单呈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五)集中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需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六)签订聘用协议
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与县教育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