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201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201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现制定岑溪市201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核面试工作方案:
一、成立岑溪市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特岗教师”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市政府、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纪委、编委办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股,由梁汉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万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岑溪市农村初中及小学招聘特岗教师150名,其中初中110名,小学40名。详见以下表格:
学校类别 |
分学科拟招聘特岗教师数量 | ||||||||||||||
合计 |
政治(思想品德)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 物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心理学 | |
农村初中 |
110 |
8 |
12 |
17 |
7 |
5 |
7 |
6 |
6 |
17 |
5 |
5 |
5 |
5 |
5 |
农村小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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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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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 |
4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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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面试)对象
所招聘的人员必须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岑溪市“特岗计划”的应(往)届毕业生;到岑溪参加面试的对象所学专业必须是与岑溪市“特岗计划”设置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面试时间
1.报到时间
2011年7月18 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持个人有关材料到岑溪市职业教育中心报到[报到时递交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或学校相应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含学院教务处盖章的各学期学科成绩册等资料的个人求职推荐材料及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等等],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时间
2011年7月19日(当天完成)。
五、面试地点:岑溪市职业教育中心。
六、考核面试办法
1、成立考核面试评委小组,按我市“特岗计划”设置的岗位分若干个小组,每个评委小组由若干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育局、教研室、市直学校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抽调落实。
2、政审考核
政审考核以专业对口、学科成绩、专业知识、政治思想表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学历、荣誉、“志愿者、支教”加分等共9项因素进行赋分,满分为30分;由考核面试评委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材料按上述各项赋分因素评出综合评分,作为应聘人员的考核得分。
3.面试方式
(1)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答辩在上课结束紧接着同时进行)。上课课题由工作人员在考场办公室统一提供的各科备课课题中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备课课题从现行的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相应学科下册教材的课题篇目中抽选确定(其中小学、初中体育学科的教材统一使用初中一年级体育课本,化学科使用初中三年级上册化学课本);答辩题目由考场办公室统一提供。心理学科由各应聘人员自备3个课时(不同章节)的上课教案,上课时由考官现场从中抽取一个教案给应聘者进行模拟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