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详见如下:
类别 |
科目 |
出版社(版本) |
类别 |
科目 |
出版社(版本) |
小学五年级下册教材 |
语文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八年级︵初二︶下册教材 |
语文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数学 |
江苏教育出版社 |
数学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英语(第二册、新标准、三年级起点)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政治(即思想品德)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体育(初一、即七年级)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英语(新目标)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音乐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物理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美术 |
湖南美术出版社 |
化学(初三、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信息技术 |
广西科技 |
生物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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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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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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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初一、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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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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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湖南美术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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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四) |
广西科技出版社 |
请参加面试人员自行准备备课教材和参考书。
(2)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然后按面试顺序每人提前50分钟抽取上课篇目,候试人员在候试室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由引导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带入备课室备课、后再带入面试室参加面试。
(3)评委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模拟上课和答辩)情况,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情况进行赋分,满分为70分,每个设置岗位应聘者全部面试结束马上当众宣布面试得分。
七、拟聘办法
以考核和面试的总分(满分为100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考生总分相同、则取学历高者,如学历也相同、则取师范类生,如再相同则取面试分高者),于全部面试结束马上公布并签订《岑溪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意向协议书》,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教育局把拟聘人员名单于2011年7月25日前上报区教育厅。
八、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岑溪市教育局会同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岑溪市教育局将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正式成为岑溪市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由岑溪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的岑溪市2011年“特岗教师”将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区教育厅备案。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招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特岗教师”于今年年底前及时入编,使用岑溪市中小学教师编制,把每个“特岗教师”的编制核定到各设岗中小学校,实行与我市在编公办教师统一、同等管理。
4、其他有关工作均严格按照《201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此“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上公布,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查阅,我市不再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请与岑溪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8224181
岑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