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说课试题
为确保面试说课试题安全、保密、面试说课试题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到开始面试备课前送到备课室。
七、体检
(一)经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1:1进行体检
(二)体检时间:2011年7月20日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和上报
(一)根据应聘者面试说课得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设岗数1:1确定拟聘人员。在确定拟聘人员中如果遇到末名同分数的情况下按下面顺序确定拟聘人员:1、优先本科毕业生;2、优先师范教育类毕业生;3、优先专业对口毕业生。如果再遇到上述3个条件均相同的情况则对末名同分者现场重新拟题说课确定。
(二)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确定为拟聘的人员与设岗学校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2011年7月25日将拟聘人员名单分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九、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由藤县教育局会同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教育局将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正式成为藤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由藤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的藤县2011年“特岗教师”将以县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区教育厅备案。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1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招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特岗教师”的管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四)其他有关工作均严格按照《201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此“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上公布,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查阅,我县不再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请与藤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7291626。
藤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