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原威远县人事局关于印发《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威人发【2006】14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一)初中、普高教师(含职高文化课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幼儿教师的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特教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二)高中教师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具备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高教师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幼儿教师要求2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
(四)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五、开考条件: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1:3(特殊岗位1:2)的比例方可开考。
六、招聘办法:
1、报名:2011年8月15-17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须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笔试当天早上08:00在考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2011年8月25日08:30-11:50在严陵镇中心校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与教育基础知识》的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政策理论、法律、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事业单位知识和时事政治;《教育法规与教育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学》、《心理学》。8月26日12:00以后在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成绩。专业知识占60%,公共知识占40%,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1:2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2011年8月27日进行,08:00在严陵镇中心校抽签确定顺序,08:30按顺序进行面试(所报岗位内容,说课的形式)。 8月27日18:00以后在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项之和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体检对象于2011年8月29日07:30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空腹),8月30日16:00以后公示体检结果(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5、聘用:2011年8月30日-9月5日为公示考核期。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于2011年9月6日09:00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由各学科入选第一名首先选择所报对口学科设岗单位,然后由第二名选择,依次类推(其中有放弃选择权的依次由下一名递补,岗满为止),并与选聘学校签定聘用合同。
6、收费 :笔试费100元,面试费80元,参加体检的根据医院收费标准收费。
咨询电话:8222295 8222687
附件:考察对象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