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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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
力求特岗教师待遇与当地教师持平
针对读者反映的特岗教师面临的困境,记者电话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据该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对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主要有两项原则:一是中央财政下拨用于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的专项资金,必须足额发放,或用于特岗教师身上;二是各设岗县市要保证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相同的工资政策、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
“今年7月我们对特岗教师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在落实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及公积金等方面,不同的县市由于经济实力的区别,采取的方式确实有差异。”该负责人解释,大部分县会从县财政拿钱在保险等方面对特岗教师进行补贴,但个别县的财力较差,加上国家拨给特岗教师平均每年20540元的经费已高于当地公办教师的工资,县里会向特岗教师征求意见,由其自愿决定是中央划拨的工资全部下发到个人手里,还是从工资中扣除保险等费用。“方式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基本是按照上述两条原则执行的,力求与当地公办教师持平。”
在特岗教师的专业发展方面,该负责人表示,今年自治区配套500万元对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后的继续教育要求与当地公办教师一样,5年轮训一次。
该负责人最后表示,对于读者来信反映的问题将会进一步向地方核实,确保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对工作细节加以改进和完善。(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