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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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已经出台《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的培养培训,对符合条件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的特岗教师,将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据介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主要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让特岗教师安心工作,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编制、人事档案工作,特岗教师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设岗县(市)教育、人社、编制部门将为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设岗县(市)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为到岗的特岗教师办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落实周转宿舍等相关生活保障措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特岗教师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享受与当地同职务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同时,我省也将积极落实特岗教师考核制度,按照师德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履行《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发放绩效工资、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的依据。对于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将给予表彰。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3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考核至少1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的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记者 岳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