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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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据了解,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据了解,2012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共有六个种类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应届毕业生须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申报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补修中学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证书;非师范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需补修申请相应学段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证书。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或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指定报名点确认。《淮安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将于2012年2月份发布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aian.gov.cn/)上。
据悉,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和信息将陆续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资格认定”栏目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及时查询;咨询电话为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17-8366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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