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综考〔2011〕31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定于12月24-2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及考点设置
1. 本次试点,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承担,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及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要根据报考面试的考生人数合理设置考点。并将设置面试考点(包括考生办理现场确认、缴费)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等信息内容于12月8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
2. 每个市(州)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各为一个考区,在考区内设置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面试考点和考场的设置要符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中的相应条件。
3. 各市(州)考区须成立以当地教育局、考试机构和考点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面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华中师范大学考区须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教育学院领导为成员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考区的各项面试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方法
1. 参加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的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生现场确认后务必再次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2. 参加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且已经办理免考科目的考生,除免考科目外其余科目都合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的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生现场确认后务必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3. 2011年上半年(包含上半年)以前参加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面试。报考流程如下:登录www.ntce.cn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然后持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次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具体流程及咨询电话见www.hbea.edu.cn或者www.ntce.cn。
三、考点布置
1. 考场布置:一个面试考场分别由侯考室、备课室和考室组成。侯考室需配备1名监考教师,备课室需2名监考教师。考场所在楼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
2. 考场计算机配置:备课室需配备1台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A4纸)。考室需配备3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需以百兆局域网交换机连通。
3. 面试期间,考场所需物品由考点统一配置。
四、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1. 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 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 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 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 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 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 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