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5月3日至5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点设在保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和各县(区)教育局人事科。
(2)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查看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合格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
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考生将由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在现场信息确认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非师范专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联系电话
保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0875-2122926
隆阳区教育局人事科: 0875-2160711
施甸县教育局人事科: 0875-8126705
腾冲县教育局人事科: 0875-5137214
龙陵县教育局人事科: 0875-6123414
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0875-7130263
特此公告
保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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