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确认点信息表
县区 | 确认点地址 | 电话 | 联系人 |
红塔区 | 玉溪教师进修学校一楼会议室 (红塔区东风中路67号) | 2015823 | 李老师 |
澄江县 | 澄江县教育局 (澄江县劝学街3号) | 6915562 | 林老师 |
江川县 | 江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湖滨路中段8号) | 8011829 | 普老师 |
通海县 | 通海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西街80号) | 3801968 | 龙老师 |
华宁县 | 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城隍庙街13号) | 5011263 | 周老师 |
易门县 | 易门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朝阳路238号) | 4963431 | 郭老师 |
峨山县 | 峨山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临江路下段) | 4017880 | 普老师 |
新平县 | 新平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 (文化路9号) | 7011259 | 白老师 |
元江县 | 元江县教育局人事科 (红旗路85号) | 6012434 | 李老师 |
市直 | 玉溪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412室 (许家湾路47号) |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双面,网上申报后直接从网上打印出A4,再印制成A3双面);
(2)身份证及同时印有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一份(A4);
(3)社会申请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A4),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学业成绩证明;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A4);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A4),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盖章;
(6)师范类证明或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单原件或毕业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原件、复印件(A4);
(8)《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一份(空白表,A4双面);
(9)封面粘贴《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表格的档案袋一只(仅容纳A4纸尺寸,不宜过大,直开口);
(10)除以上相关表格内粘贴相应尺寸照片外,另上交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和申报类别;
(11)认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证件中有姓名互不相符的,若为曾用名,需本人带户口本,若户口本无法证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若为某证件姓名写错原因,需有发放该证件机关的证明书。
四、组织体检
1、按照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市、县区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到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体检办法及要求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4、未经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组织安排的体检,其结论不予认可。
5、无明确体检结论或内容不完整的体检表不予认可。
6、体检时间由市、县区自定,现场确认时再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务必牢记网络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务必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现场截止日当天去确认的人员,必须在下午4点前到到达确认地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网络申报请提前准备一张个人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必须为.jpg,规格114像素* 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并提前准备好,已签字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个人信息前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提示。
3、详细记录个人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注意输入法、中文或英文、全角或半角、大写或小写等输入时的详细信息,再次登录的时候按照记录的输入方式输入。
4、选择所学专业,供选择的几类专业目录中都有与所学专业一样名称的专业,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都可以,只要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即可。在所有的类别中都没有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专业,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即可。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选择,按承担课程类别选择填写。
5、联系方式一栏请认真准确填写,并保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
6、填写完信息后,请注意保存,在公共场所电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个人信息泄漏或被他人更改,给申报人带来不便。
7、规范表册材料。申请人员必须使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表册,选用高质量纸张,书写、打印和复印清晰规范,内容真实完整,各项手续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动生成打印后,必须制作成A3双面的规格。凡申请材料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8、现场确认前请认真核对清理所要求的证件、表册材料,带好带齐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表册材料再去现场确认。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去现场确认的,需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
六、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定期作出认定意见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领到毕业证并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后方能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各县区及学校另行通知。
玉溪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