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区人事局、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共同制定并在市、区二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时间:7月9日-7月15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
报名时间: 7月16 日-7 月20 日
报名地点: 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小店区小店镇昌盛西街40号)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名额,将减少、取消的岗位数调整到其他需求岗位。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指标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指标,使报考人数与招聘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迁出地的户籍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英语等级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位证。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
在本区公办学校临时代课教龄满1年的临时代课教师,报名时由所在学校校长相随,携带学校(中心校)校长签名的推荐书、学校(中心校)全套工资花名表原件以及其他报名所要求的证件。
所有证件须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人事局、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所有进入资格复审者的携带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本区公办学校满1年的临时代课教师在初审后要留工资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的报名材料有出入,可随时取消资格。
4、缴费
缴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166号、[2003]9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务费40元,学科专业知识考务费40元。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格一律由本人填写,同时现场数码照相。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笔试、面试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的姓名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包括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学科知识;公共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含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笔试计分:
(1)本次招聘笔试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理论100分(教育学35分;心理学35分;新课程理论20分;教师职业道德10分)。
(2)在本区公办学校临时代课满1年的教师,一年教龄计1分(最高计10分)加入笔试成绩总分。
3、报考人员于 7 月 26 日上午9:00-11:00到小店区三中领取准考证、看考场。
4、笔试时间:7 月 27 日上午
专业知识:8:00-10:00
公共理论:10:30-12:30
5、考试地点:小店区三中、小店区一中
6、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7、8月1 日下午,区人事局、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排序将笔试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教育局门口公示。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 3 日下午3:30-6:00在小店区一中四楼阶梯教室凭准考证抽取面试日期签,发放面试证。按照面试证上的日期,上午参加面试的,当天早晨5:30到面试点抽取讲课顺序签,等候抽取课题签;下午参加面试的,当天中午12:00到面试点抽取讲课顺序签,等候抽取课题签。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办法及面试科目教材见附件2、3)。
2、面试时间:8月6 日-8 月8 日
面试地点:小店区三中
3、报考人员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办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讲课课题提前2小时现场抽取,独立准备教案,讲课时间为20分钟,分值200分。
4、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评委亮分后考生本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果考生本人拒签,视面试成绩为0分。
5、8月9 日下午在区教育局门口公示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大中专毕业生和临时代课教师根据面试后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含教龄得分)+面试成绩,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五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的高低、是否师范院校毕业、是否在小店区学校任教、笔试成绩的高低、面试成绩的高低。如以上五个条件依次比较后仍然并列的一并参加体检。如某招聘岗位面试时出现只剩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低于当日上午或下午所有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8 月14 日上午8:00(空腹到区教育局门口集中)。
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取消资格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8 月16 日下午在区教育局门口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学科岗位分别安排到相应学校。
凡被聘用的教师填写《小店区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在本人志愿的原则下,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改派、派遣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 凡被聘用的教师在上岗前须进行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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