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规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2002年经原市教体局介绍上岗至今从未间断任教且考核合格的中师毕业生,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加分。
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在网上公布,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微型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者,面试时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加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 以笔试中教育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否则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 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