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①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8:00-9:30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③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④笔试成绩有一门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学科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及《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未按时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学科人员中依次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学科人数1: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学前教育使用幼儿教学所用教材,其它学科使用现行初中教材。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标准、办法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学科岗位,即按学科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六、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2年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0372-6166529 6806205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