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1. 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进入体 检,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说课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者的总成绩及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5日下午在“崇川政府 网”、“崇川党建网”和“崇川教育网”公布。体检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体检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 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崇川政府网”、“崇川党建网”和“崇川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8月24日由崇川区教育体育 局组织经公示无异议的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人员,根据公布的《2012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 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如有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考生自主择校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教师,如暂未取得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否则不再续聘。
4.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的考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监督
招 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0513-85128751(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5797090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13-85100260(崇川区纪委)
0513-85797065(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
1、《2012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崇川区教育系统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