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经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委编办、郴州市人社局同意,我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4名。
一、招聘计划及应聘条件
本次有7个单位共招聘34名工作人员。详见《2012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后)。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大专、本科2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18日9:00至7月27日12:00;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18日9:00至7月27日17:00.资格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18日9:00至7月28日9: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1日8:00至8月3日24:00.报名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rsj.czs.gov.cn)。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前,由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笔试范围及复习用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业务素质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两科。非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以及科学技术、国情国力与人文知识等。
业务素质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即8月4日上午8:30-10:00;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即8月4日上午10:30-12:30.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见准考证。均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并按业务素质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2、面试。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低面试入围比例)。入围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形式:教师岗位为试教;其他岗位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三)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考核合格者列入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按规定确定试用期工资。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聘用。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三、其它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考生报名费100元/人。
2、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
3、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871958.
市教育局政工科 2850375、2890760.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2871247.
报名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33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