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登封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12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我市计划招聘教师122名。其中高中、职业中专教师2名,农村中小学教师80名,幼儿教师40名。根据报名情况,若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名额比例低于3:1(幼儿园低于2:1)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减少的名额增加到报名比例较大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素能测评(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上岗七个环节,招聘工作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体局组织实施,招聘监督小组实施全程监督。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聘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人员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相同的专业。
3.应聘我市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相同的专业。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一致时,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也可报考。同时具有郑州市户籍(在登封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除外)。
4.除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外,报考其他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岗位级别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的,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参加2012年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今年12月30日以前获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7.符合报名条件且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
8.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试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