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12年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皖教师[2011]9号)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2年度宿松县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具有与报考学校层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
三、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县人社局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2012年我县招聘教师130人,其中高中5人,初中24人,小学71人,幼儿园30人。具体计划见《宿松县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4。
(二)招聘岗位设置中学(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三个层次。中学层次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3个专业;小学层次设置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专业;幼儿教育层次不设专业限制。
五、招聘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20分,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7月30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松兹小学幼儿园
3、报名时报考者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真实的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2012年宿松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12年宿松县教师招聘分配学校志愿表》。(样表见附件)
以上两份《表格》须用统一设制的表格,可从宿松教育网下载打印,也可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③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