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范围见附件4)。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按设定的分值比例折算记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将在句容教育网、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备课、说课等方式进行。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5%,加试口语,口语成绩占总成绩的15%;
报考职教类教师岗位的,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5%,加试技能操作,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5%;
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5%,加试器乐、声乐和舞蹈,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5%;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5%,加试钢琴弹唱、舞蹈和绘画,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5%;
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各岗位设定的分值比例折算记入总成绩。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如招聘岗位所有应聘者成绩均未达到合格线,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