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计算方法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供岗位: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3、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入围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2)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供岗位招聘入围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4、设置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鹤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素质,本次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具备体检、考核的资格。如果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超过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则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考核;如果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少于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则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参加体检、考核。
七、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所出空缺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考核: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则按各岗位排名先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
1、公示地点:怀化人事考试网、鹤城教育网
2、举报或投诉电话:鹤城区纪委(0745--2245304)
3、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九、相关待遇及要求
1、拟聘人员聘用后,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办理转正手续。
2、拟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与学校及教育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未尽事宜由鹤城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鹤城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