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吴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72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根据苏政办发〔2009〕124号文件精神,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2006-2010年我市民办教师,亦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08-2012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吴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七)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职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2日-8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吴江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吴江市笠泽路266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考生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领取并详细填写《吴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向招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资格审查,并由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验证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经验证合格后,考生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