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学前教育教师)。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告。
一、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400名。
(一)高中教师35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9名、英语4名、思想政治3名、历史4名、地理2名、生物3名、体育3名。
(二)职高教师11名。其中:建筑或土木工程1名、汽车类2名、学前教育1名、财经类1名、电子类2名、航空服务1名、机电技术1名、计算机应用1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名。
(三)农村初中教师113名。其中:语文21名、数学28名、英语13名、思想品德7名、历史4名、物理10名、化学6名、音乐6名、美术5名、体育11名、信息技术2名。
(四)农村小学教师226名。
(五)农村学前教育教师15名。
二、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非达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教师资格及普通话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 职高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 农村初中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国家承认的幼师(含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举办的幼儿教育专业类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缴费
(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8日至30日。
报名地点: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综合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