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02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比例。
7、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于2012 年8月10日至8月11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⑴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⑵《专业知识》测试的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
⑶考试时间:2012年8月12日8:00至9:3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测试《申论》,14:00至16:30测试《专业知识》。
⑷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40%。
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要求,根据豫组通〔2009〕24号文件第19条规定,“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 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 部,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照 执行。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一项,最多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笔试命题、阅卷工作委托外地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