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80人,其中,中小学教师160人,幼儿教师20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报考中小学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事业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肥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的肥城市生源毕业生或配偶、父母、岳父母一方在肥城市工作,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企业就业的人员经单位同意报考的;
5、肥城市外生源研究生学历,配偶或父母或岳父母一方在肥城投资兴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企业就业的人员经单位同意报考的;
6、往届本、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含辞职、辞退人员);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作弊行为,处于停考期内的;
6、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说课、审查档案与考核、体检、公示、选岗、录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肥城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
已 在企业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父母或岳父母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父母或岳父母一方的单位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配偶在肥城工作的报考人员,需出具配偶方的单位证明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肥城市外生源研究生报考的,需出具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原件复印件和证明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有 学科需求的专业,严格按所学专业申报;无学科需求的专业,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近的原则申报。若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相应比例核减该 学科招聘计划。报名时填写《2012年肥城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2年肥城市招聘教师准考说课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交近期一寸免冠照 片三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肥城市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市总工会颁发的《肥城市特困职工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事厅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就业服务卡》,可减免笔试、说课考务、考核费。
2、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说课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凭准考说课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报考学科的笔试。监考人员异地聘请,考场全程录像监控。考试舞弊者,取消报考资格,并不得报考今后教师招聘。
笔 试成绩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高中教材,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其中,高中教材内容占70%(音、体、美、计算机含相关专业知 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内容占30%;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应用能力(含教法),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内容占60%,应用能力(含教法)占40%。考务费每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