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个别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说课、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说课占25%、试教占25%、面试占2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应聘学科高考模拟试题。
说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1:9比例确定进入说课人选。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材把握、教学设计能力;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说课成绩排名先后,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教人选。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说课、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168号号湖南省地质中学办公室
邮 编:410011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162828
附件1:《湖南省地质中学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地质中学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