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报考其他岗位的,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有效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录取。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进行:
(一)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至8月13日。
2、报名地点:解放大道西段,驿城区政府1号楼4楼410,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联系电话:2828335,2828917。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需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
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填写《2012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四)笔试工作
1、这次招聘,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改卷,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以师范类教材专业课为基础,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
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占30%—40%);
专业知识内容包括:
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选考相对应的专业;报考幼儿园教师或农村小学不分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各学科综合(占60%—70%)。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2012年8月16日—17日,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5、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服务、截止2012年7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区组织部门出具),由区人社局统一审核并公示。
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五)面试工作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有效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额按总有效成绩依次顺延,原则上顺延一次。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考察的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区政府机关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区教体局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新 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证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