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8月8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开封市第七高级学
开封市二十五中
三、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坐3路到学院门下向东30米(7 中)
火车站乘坐18路公共汽车到(25中)站
四、考生确认考场时间:8月7日下午17:00
五、考点咨询电话:0378—3886545
河南省(开封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统一考试
考 生 守 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开考前30分钟开始入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场。
四、考生入场,除书写用笔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
以便核验。在指定位置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号、考场号、座位号等。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考生不得提前出场。
七、答题时,严格按题号所指示的答题区域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
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纸答题,严禁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
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遇试题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试题卷、答案、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河南省(开封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统一考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含答题纸,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