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教师资格考试 > 考试资讯 > 教师招聘 > 正文

浙江宁海县教育局2012公开招聘4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有异议而查无实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反计划生育的;

  3、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学校,不服从分配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派遣到长街镇山头、青珠、伍山、岳井、大湖,深圳镇溪边、大里、大蔡、双湖、马岙,胡陈乡、东仓,西店镇香岩等农村中小学工作,并在分配学校至少服务满五年,五年不到调离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核实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淘汰和不符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学科职位空缺不递补。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574-65259627、65259628、65259611、65566610

  监督电话:0574-65259610、65259620、65566610

  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事编制网:www.nhrs.gov.cn

  宁海县教育信息网:www.nhedu.gov.cn

  宁海县教育局

  宁海县人社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上一页  1 2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学综合素质
共计380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856人在学
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共计550课时
讲义已上传
48797人在学
小学综合素质
共计11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2020人在学
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共计63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8639人在学
幼儿综合素质
共计399课时
讲义已上传
34431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版权声明:如果教师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教师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教师资格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教师资格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教师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