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市直属学校实际,2012年拟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学科教师50名。其中:
高中: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3人、物理7人、化学4人、生物6人、政治4人、历史5人、地理2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1人
小学:英语3人、体育2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特殊教育:英语1人、美术1人
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条件
1、招聘范围:高中教师招聘面向全国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应往届毕业生;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向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毕业生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报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师范院校的毕业生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三、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讲课、考核和体检等程序。
1、报名
报名时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自己下载并填写《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29-3112481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合格,发放笔试准考证。交考务费100元。
3、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讲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同一学科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例为3:1。
(1)笔试。总分100分,异地出题、判卷。
笔试内容:高中考高中现行教材;
小学和特殊教育考初中现行教材
参加笔试须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讲课。总分100分。
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讲课,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讲课。
面试讲课评委由本学科教师担任,每组不少于7人。
面试讲课内容:高中讲高一、高二现行教材,小学讲小学五、六年级现行教材。时间为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