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拟招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邹城市常住户口,未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学历、专业要求见附表);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8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济宁市批准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这次共招聘教师12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证者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未在市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到证,婚入人员持结婚证,“三支一扶”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年期考生、大学生村官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省优生、独生子女考生、特困考生持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缴纳考务费80元。
根据中央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年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年期考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县 “三支一扶”办公室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需提供预征登记表和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加分考生进行公示。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填写《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报考比例达不到 1:3的,经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核减的岗位数依次调整到学前教育、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科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于2012年9月12日上午12:0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为减轻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邹城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复印件;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