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开招聘教师的办法
这次公开招聘教师,采取定向定岗的办法和文化考试的方式进行。填报志愿时非师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幼儿教师,非师范类本科和师范类专科音、体、美专业毕业生可报考相应专业教师,其它专业考生可兼报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报考小学教师以乡镇小学为单位填报志愿,在第一志愿外,可填报服从志愿。正式聘用时,在参考本人第一志愿的同时,还要兼顾填报学校所需专业,以及正式教师和临时聘用教师的比例。考试以语文和数学为基础学科必考,每科满分为100分。幼教、音乐、体育、美术为专业学科,满分为100分。报考幼教、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志愿加试相应学科。
1、正式教师的聘用。根据语文、数学和音乐三科平均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聘任6名正式音乐教师;根据语文、数学和体育三科平均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聘任4名正式体育教师;根据语文、数学和美术三科平均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聘任2名正式美术教师。根据报考幼师志愿,将语文、数学和幼教三科平均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最后依据语文、数学、幼教三科平均分与面试分的总和,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聘任10名正式幼师。上述所招聘教师中,非师范类毕业生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直接转录为正式教师。2014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未录用为正式教师期间,享受临时聘用教师同等待遇。在此基础上,根据语文和数学两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达60分以上)排在前88名的考生,录为正式教师,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已取得教师资格。
2、临时聘用教师的招聘
在招聘110名正式教师的基础上,再根据语文和数学两科考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聘用50人为临时聘用教师。这部分人员自现在起的第二年或第三年的两次教师招聘考试中,成绩合格者,录为正式教师,其中非师毕业生同时要取得教师资格。第二次考试的不合格者,解除临时聘用合同。
3、考试结果公示三天,如有举报,实行实名制,否则不予受理。上岗前与被聘正式教师签订5年聘用合同,在此期间不予调动。聘任后,如七日内不上岗,解除聘用合同,不予核编,且今后不得参加我县教育系统进行的教师招聘。
六、工资待遇
正式教师自上岗之日起理顺工资。临时聘用教师上岗后,按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工资。
七、公开招聘教师的组织领导
1、成立由教育局、人事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反渎职侵权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与安排。邀请有关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考试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与指导。
2、对公开招聘教师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五公开,即各乡镇农村小学招聘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毕业生报考志愿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各乡镇小学招聘结果公开。对考试过程中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和手机屏蔽装置,确保文化考试公平公正。
3、设立公开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为:7710133 7195880
建昌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