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保育员共54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幼儿教师,36名;
2.保育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应聘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4.服从分配;
5.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男性幼儿教师、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保育员应聘条件
1.热爱幼教工作,对孩子有耐心,善于与家长沟通,能胜任本职工作;
2.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身体健康;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服从分配;
5.幼教专业毕业或有特长者(舞蹈、美术、音乐、烹饪技术等),有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工作经验或获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幼教相关荣誉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于2012年8月28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到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江苏省淮安市西安路116号,清河区社会事业大厦9楼905室)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报名表》,缴纳考试费9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者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学法等。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保育员岗位者不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