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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
中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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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统一组织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398-2866029。
七、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98-2976825
三门峡市教育局人事科:0398-281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