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电话报名者需提供相关证件传真件,领取准考证前提交证件原件验证,验证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方能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专业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则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领榷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前一个工作日内在相应的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巫山县艺术团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 2012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3.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小学教师岗位考语文、数学和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 考幼儿教育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分值各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1. 巫山县艺术团面试
巫山县艺术团的面试与专业科目测试合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舞蹈专业:
①成品舞蹈或剧目片段(可自备演出服装),时间3分钟以内(30分);
②舞蹈基本功和技巧展示(40分);
③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20分);
④专业知识(10分)。
(2)声乐专业:
①自选歌曲2首(伴奏带自备)(40分);
②视唱练耳(30分);
③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20分);
④专业知识(10分)。
(3)音响专业:
①专业知识(30分);
②实际操作(70分)。
(4)相关事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在巫山县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文广新局共同组织实施,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紧缺特殊岗位除外)。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需达到县艺术团其他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专业技能测 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实行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评委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2.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眩达 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县艺术团以外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 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眩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县艺术团以外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 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 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