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
1、参加笔试人员
应聘中小学和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专科段专业知识(60分)和教师基本素养(40分);应聘中学及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本科段专业知识(60分)和教师基本素养(40分)。
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必须与所应聘学科一致。
教师基本素养内容包括: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基础课程改革等基本素养。
分流人员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养知识(100分),不包括学科专业知识。
3、领取准考证:应聘者于9月20日到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千里马路南段路西)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以县教育局为主。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名次出现并列,则由原组织考试的机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①学历高者②本专业毕业生③师范类毕业生。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学科须与应聘学科一致(分流人员自报学科),面试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和内容,说课范围为所报相应学段现行教材,由评委分学科面试说课,准备时间25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
面试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我县相应学段的现行教材。
3、面试形式:采用说课的形式。每节课不超过10分钟;说课节次、内容临时抽签确定,教材统一安排。
4、面试工作程序:
①面试安排: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当天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
②面试及打分:面试前将面试标准和记分表发给评委,评委根据面试情况写出得分,该学科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负责人计算出每位面试人员的平均得分,并向面试人员公布。
(四)录取办法
1、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按各学科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列名次按以下顺序录取:①学历高者②笔试成绩高者③本专业毕业生④师范类毕业生。
2、拟聘用人员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3、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需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上岗后经查实确属违规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弃权、审核、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报考本学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综合成绩、审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教育局等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聘用。办理相应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核销其编制。
(三)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服务协议,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编制、财政部门搞好配合,县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六、严肃招考纪律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笔试、面试成绩及聘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及时在成武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发售任何复习资料。
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武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