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数量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
教
师
岗
位 |
岗位 |
数量 |
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应聘者本科和硕士阶段,须是统招统分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2.本科毕业院校及硕士毕业院校均为博士授权单位。 |
数学 |
1人 |
数学 | |||
地理 |
1人 |
地理 | |||
英语 |
1人 |
英语 | |||
管理岗位 |
教学研究人员 |
1人 |
化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应聘者本科和硕士阶段,须是统招统分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2.硕士毕业院校为博士授权单位;3.中共党员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符合中学教育工作任职条件,有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原则、程序及方法
1.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按需引进;
(3)不超计划,不超编制。
2.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等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受理应聘申请。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要达到3:1及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对未达比例要求的特殊、紧缺岗位,需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组织。
(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4)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①笔试:笔试由山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者,凭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教育厅通知加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进入面试。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不达比例的岗位,要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本校网站公布。
③教学人员面试分为讲课、答辩两部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再进入考核环节。
④最后成绩。教师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的比例确定;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比例确定。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⑤对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报名不达3:1的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5)体检与考核。
学校按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6)对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预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给已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监督检查: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山西师大纪委将全程参与招聘过程,实行民主监督,同时邀请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参与检查、指导。
2.招聘录用的教师来我校工作后,必须严格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如在工作中发现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严重问题,并经谈话无明显改变者,或在应聘过程中向学校隐瞒个人不良状况者,学校将有权随时解聘,劝其离开学校。
3.凡与应聘者有直接或间接亲属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联系方式
山西师大实验中学招聘办公室电话 0357-2512597
联系人:李刚 18735700999
具体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