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体育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简介: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成立于1986年,是遂宁市体育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办公地点位于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999号建设大楼4楼、承担游泳、跆拳道、国际式摔跤、柔道、田径、举重等体育项目的业余训练工作。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具有良好的教学、训练和科研条件,是“四川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游泳、跆拳道项目教练(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积极上进,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体育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7)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范围。
2、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体育类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奥运会、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前八名,非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前六名,全国冠军赛、锦标赛前五名,全国城运会、青少年运动会前四名,省运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前三名的退役运动员;
(3)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4)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的运动员。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