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8日-2012年10月23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16k或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4.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0月27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依据到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通过笔试考生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笔试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