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汉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201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0名。其中:小学57名;初中31名;高中7名;职教5名。
招考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2年四川省宣汉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具有从事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有连续5年以上授课经历的在编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连续任教满10年的我县中小学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提供任教学校每年3月、9月的领薪花名册复印件(学校签注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学校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我县在编在职教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4日18:00点前。
2、报名地点:宣汉县机关幼儿园(东乡镇后街36号,县中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818-5233026。
(二)报名方式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2012年10月26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职教专业教师岗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批准,可调整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名后三天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根据应聘者意愿按岗位条件调整报名岗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报考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岗位的,要选报具体学校和具体学科。报考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的,只报学科,不报具体学校。
3.县外在职教师报名需要提供当地教育、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宣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中相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