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普通教育类
普通教育类各职位只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为准。
《专业知识》:高中英语、语文、初中英语、语文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类);高中数学、物理、初中数学、物理、化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类)。英语专业知识笔试,不考听力和口语。
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大纲》。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的高中教材。
(二)职业教育类
1.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为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
2.技能操作检测:技能操作主要检测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笔试时间
《公共知识》:2012年10月27日09:00—11:00;
《专业知识》:2012年10月27日15:00—17:00。
(四)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试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9月30日。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10月26日18:00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宣汉县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七)技能操作检测
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者,按照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操作检测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其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检测;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技能操作检测环节。
操作技能检测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技能操作检测,同时缴纳技能操作检测考务费80元。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教育类: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职业教育类: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60%+专业知识×40%+政策性加分)×70%+技能操作检测×30%
考试总成绩和各项折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