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4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学历认定、资格审查、报名、成绩统计及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计划:74名。
招聘职位:详见《贵定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属黔南州的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德良好;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本县公办幼儿园代课满五年以上(2007年9月1日代课至今没有间断)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以来我县招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相关媒体面向社会进行七个工作日的信息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泥坝新大楼,水怡花都对面)。
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黄泥坝新大楼,水怡花都对面)。
2、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持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提供的各种相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请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