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2年10月27日9:00至11:00
地点:省实验中学主楼
考生到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2年毕业生需提供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外语合格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后的考生将下发本次招聘《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五、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试讲。
考试程序及内容:
1、笔试(闭卷)。主要考察学科基本理论知识。
2、面试。了解考生自然状况,学习和实践的主要经历,对教育教学的认识。
3、试讲20分钟。
考试评分: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出参加面试和试讲人选。原则上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与拟聘人员比例不低于3:1。
2、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试讲各40分,面试20分。
六、体检、考核及待遇:
考察合格后由本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通过考核和体检的人员,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被聘人员见习期(1年)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学校成立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办公室电话:86438439
监督电话: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九、咨询方式:
省实验中学人事室:(0451)86438439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