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17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工作服从安排,志愿到农村完全小学和山区学校任教。
3.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在签订录用协议时取得教师任职资格)。
(二)招聘范围
1.婺城区户籍(不含集体户,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2.具有婺城区户籍,年龄30周岁以内(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3.现在婺城区范围各初中、小学任教并满2年及以上教龄的代课教师,年龄在40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4.现在婺城区范围任大学生村官满3年,年龄30周岁以内。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24日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人事监察科(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北楼2317办公室,金华市区K9路公交车直达,联系电话:82319872)。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代课教师证明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等资料。
三、考试办法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语文、数学及其他学科的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部分约占60%,其他学科知识约占40%。
2.加分。省级优秀毕业生加3分,校优(指设有二级学院的)加2分,院优加1分,低保户加2分,特困户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合。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具体笔试面试办法、时间和地点在婺城教育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