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
市教委11个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额共193 名,其中教育系统招聘177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3年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一览表》(附件1)。
若某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3︰1,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二、范围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符合范围对象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三)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四)符合附件1中相应岗位招聘条件。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素质两科,实行闭卷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免考笔试。教育理论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 由各招聘单位按市教委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巡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2年11月11日至20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网址:www.jjy.cq.cn),按《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如实提交报名信息。考生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2012年11月11日至22日,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教育理论100分、专业素质100分)
2012年12月8日(星期六),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 | 内 容 | 时 间 | 地点 |
教育理论 |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 9:00—11:00 | 详见《准考证》 |
专业素质 | 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能力。 | 14: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