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5日至7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12年12月17日,考生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2012年11月22日,各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负责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限于2013年6月30日前提供);
3.《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取消报考资格。所缺名额,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总分100分)
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2012年12月22日上午9︰00参加面试。各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合理分组,确保当天完成面试工作。各组最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该组考生面试成绩。各面试组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聘请外单位专家不少于3人。
各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教育理论成绩×50% + 专业素质成绩×50%) + 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于面试结束当天予以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体检
2012年12月24日,各招聘单位按要求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再次进行审查。2013年1月15日将拟聘人员公示名单报市教委。